和讯保险消息 近日,媒体报道车主上了全险,因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所以被保险公司“拒赔”的现象时有发生。北京保监局财险处副处长马骥在与和讯网连线时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北京保监局正在研究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引导保险公司帮助投保人“索赔”。
投保人可选择“代位追偿”
据媒体报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霸王条款”在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合同中普遍存在。
对于投保人而言,自己“无责”该向谁索赔?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表示:“对方全责,找对方保险公司,跟您自己的保险没有关系。”然而,投保人向全责方保险公司索赔需要全责方配合,另外,如果全责方保险公司不在本地,那么投保人索赔难度将会很大。
投保人是否只能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呢?北京保监局财险处处长马骥介绍,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即投保人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自己,再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追偿,也就是,投保人把“追偿权”转让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
北京保监局:研究以行业自律等方式推行“代位追偿”
然而,保险公司对“代位追偿”的实行具有最终选择权。马骥表示,目前《保险法》没有施予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代位追偿”申请必须接受的权利。
但是,对于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并非“无事可做”。马骥介绍,遇到此类事件,北京保监局一般会建议保险公司实施“代位追偿”;同时,北京监局财险处正在与多家保险公司沟通,研究以行业自律等方式推行“代位追偿”,维护投保人的权益。
(来源:和讯保险2011年02月21日 作者:王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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