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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本化”在保险业的运用
周道许  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经济学界的新名词“消费资本化”,已经引起各方面学者、官员、企业家的广泛关注,相关讨论在媒体频频出现。消费资本化的内涵是什么?对保险业的发展能提供什么样的新思路?在此作为一名保险工作者想谈几点意见。

  消费资本化理论之诠释

  理论创立者陈瑜教授通过对市场经济发展脉络的深刻把握和对现实情况的敏锐观察,提出将消费列为继货币、知识之后的第三种资本形态。

  简而言之,消费资本化是指生产者通过拥有更多消费者而获得更大的生产资源。随着讨论的深入,理论进一步阐释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货币中的一部分被视作投资,由此消费者获得收益。

  资本的概念早已有之,即生产或交换过程中带来利润的资源,其核心特点是带来利润。有许多和资本相关的名词,如“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它们是货币资本投入到生产中后的转变形式;而如今人们熟悉的“人力资本”属于知识资本的范畴。将货币资本和知识资本单列出来称为第一和第二资本形态,是强调它们对获取利润所起的原动力和决定性作用。

  其实人们很早就认识到消费的重要性。在中国,至少可以追溯到“消费者是上帝”说法流行的时候,此后出现的买二送一、返券、积分打折也有分红的雏形。而在保险行业,分红保险两百年前就在英国出现。

  那么消费资本化理论到底具有什么现实意义?现实意义就在于它第一次将消费纳入生产过程,并认为和货币、知识一样对生产效果起到决定作用。以前无论是说“消费者是上帝”还是说“消费者主权”,消费者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的身份没有变;而基于消费资本化理论,消费者身份发生了变化,援用陈瑜教授的话,即“消费者成为市场的主人,消费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消费决定生产的成败”。

  从概念上,并不难理解消费资本和货币资本、知识资本的差异。但投入实践,消费资本遇到了难题——消费如何成为资本?消费者如何被返还收益?——“消费资本化”的关键点和难点就在于“化”,即在不同行业如何实现消费者对企业投资及获得收益。

  消费资本化对保险业的实践意义

  任何理论的提出和被接受都有时代性。不贴近时代,理论就难免出错,即使没错,也很难在当时被接受。消费资本化能在中国竖起大旗,且聚集相当的支持者,是和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分不开的。这个实际情况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带来物质产品的丰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带来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这使原来隐蔽的消费者和生产者(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暴露出来,冲突的根源就是利润。这一问题几乎在所有行业都存在,保险也不例外。消费资本化对保险业的实践意义,就在于为解决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一剂新药。

  (一)为解决保险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提供了新思路

  当前中国保险业的主要矛盾是发展水平与人民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有人将其归咎为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宁可自己储蓄防范风险,也不消费保险产品。这种观点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市场经济中企业不应当有消费者和非消费者之分,而只有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的区别。中国居民储蓄(合人民币)已逾15万亿,其中约有40%是用于养老、子女教育和健康等预期支出,这些都可以用来购买保险。但为什么没有?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保险产品和(潜在)消费者的需求不适应,这也是保险业主要矛盾的体现。

  如何解决矛盾?只有改进产品。消费资本化在保险业实践的落脚点正在于此。应用消费资本化的保险产品,兼备风险保障和投资回报的特点,更迎合中国消费者的习惯,是进一步挖掘潜在需求的新思路。

  (二)为保险业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提供了新途径

  目前,民营和外资保险公司均初具规模且不断壮大,国有保险公司之间也渐渐打破原有井水不犯河水的陈规,保险业的竞争局面初步形成。但竞争方式主要还是压低费率。某些地方甚至出现以降低费率为手段恶性竞争的情况。恶性降价对于保险公司不是理性的发展策略,也会造成行业的不稳定。

  良性的竞争机制下,应该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有差异的产品,通过产品的特点来吸引客户。让保险产品提供基本风险保障时兼备投资的特征,是在保险产品中加入新的内容,给保险产品设计提供了更大空间,可以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从而推动行业向良性竞争的方向发展。

  (三)为保险企业的股份制经营提供了新见解

  这两年证券市场至少有两件事和保险业相关,一是国有保险公司在海内外上市,二是股权分置改革。其目的都不外乎吸引资金投入、活跃资本市场、促进企业管理。这两件事对企业和行业都是重大的变革。

  不妨拓宽一下思路,股份制经营的目的在于将资本管理和生产管理分离,既便于资本流动,又有助于规范经营。应该注意到,中国的保险消费者,出于消费目的原本就关心保险公司的经营,同时集中起来也是巨大的资金所有者,如果让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保险,同时参与对保险公司的投资,一举两得,也不会对企业和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对目前依靠上市促进股份制经营的思路能起到一定补充作用。

  消费资本化在保险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消费资本化在保险业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有很大的实践难度。这里提出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几方面问题供参考。

  (一)对不同保险产品的适用性

  消费资本化并非对所有商品都适用,消费金额较小,消费行为持续较短,就很难实现相关消费的资本化。保险产品存在同样问题,特定类型的保险产品是否适用?如果判断错了,消费者不领情,就会有价无市。

  (二)产品设计和精算

  资本化如果实现也只是保险产品的附属功能,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中只有部分能作为投资产生收益。那么被保险人投资了多少,能产生多大收益,需要精算确定。此外,收益的实现形式是什么,现金、还是保障范围的扩大?分红保险是消费资本化的范例,但应当不是惟一形式,这就涉及到产品设计。

  (三)与企业股东的关系

  消费资本化如果实现,则意味着被保险人在某种程度和公司股东一样可以获得企业利润,股东或许不在乎多向企业增注资金,他们是否愿意坐视被保险人从企业利润中分获一杯羹,这需要企业管理者考虑。

  (四)行业监管与法制

  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相对分散,无法有效监督企业的财务状况,这就需要监管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来规范企业行为,从而实现消费者公平参与到企业的利益分配中去。

  消费资本化是一个新的理论,关键在于实践运用。市场需求是存在的,就有待于我们企业、专家、监管部门等通力合作来挖掘了。

  
(原载中国保险报)
 
更新日期:20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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