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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上半年北京地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2006年上半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现将2006年上半年北京地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05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5年版)。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经纪实务”两科。参考用书共有三本: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5年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公估实务”两科。参考用书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和《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06年版)。
    以上参考用书可在报名地点购买。
    二、题型题量和命题范围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题型题量为:单选80道,每题1分;判断2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范围如下:保险原理知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八章至第十章。相关法规部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20分(全部为判断题);《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占10分。
    (二)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保险原理与实务”
    题型题量:单选题100道,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50道,每题1分,共计50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命题范围:参考用书《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一章至第七章占40分;第八章至第十八章占60分。  
    2、“保险经纪实务”
    题型题量:单选题100题,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30题,每题1分,共计30分;案例题2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命题范围:单选题和多选题的参考用书是《保险经纪相关知识》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案例题参考《保险原理与实务》的第八章至第十八章,以及《保险经纪相关知识》的第二章、第五章至第八章和第十三章命题。
    3、“保险公估实务”
    题型题量:单选题100题,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30题,每题1分,共计30分;  案例题2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命题范围:在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第一章至第四章占30分,第五章至第九章占50分;  案例题参考《保险原理与实务》的第八章至第十八章及《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的第二章命题。
    三、考试时间、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于每周一至周五举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三场,上午9:00至11:00;下午12:00至14:00,晚场14:30-16:30。考生可在工作时间随时预约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乙菜蔬综合大厦北京保险代理人电子化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10)62170152      
    联系人:徐燕
    (二)2006年上半年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时间
    2006年6月17日下午2:00至4:30举行“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
    2006年6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举行“保险经纪实务”考试;
    2006年6月18日下午2:00至4:30举行“保险公估实务”考试。
    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3日至4月17日。
    报名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博学楼913室
    联系人:许慧珍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95041    (010)64495042
    2006年下半年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及材料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2004年第8号令)的规定,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考生报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台同胞可持回乡证报名);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需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照片3张);报名表(注:报名表到考点领取或从北京保监局网页下载)。
    五、考试形式及成绩发布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采取电子化考试形式,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定,考生可当场取得成绩。
    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采取纸质考试形式,考后30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发放成绩通知单。考生也可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通过声讯电话查询成绩,声讯电话为95001133。
    六、资格证书领取事宜
    (一)领取资格证书的审查原则及标准
    1、取得资格证书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参加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中介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资格证书:
    ①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②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③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二)领证手续
    凡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当场领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凡参加保险经纪和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合格者,我局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者发放资格证书,领证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领证地点: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10层1018室
    联系人:张浦      联系电话:6628651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




(来源:(京保监公告25号)
 
更新日期:2006/1/22
阅读次数: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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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2005年第二次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保监会关于2005年下半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国保监会关于2005年上半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调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保监发〔20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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