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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三项功能是实践的科学总结
刘京生

    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关于保险业“三项功能”,即保险补偿功能、社会管理功能、融通资金功能的基本论述,是保险业贯彻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境界、新高度,是对保险业实践的高度概括和理论总结,是对传统保险理论和监管思想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是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下保险工作和保险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指引,是保险业面向做大做强,加快发展、与时俱进的新的里程碑。

    一、保险业三项功能是实践的新认识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由实践赋予内容,通过实践有机地统一起来,被实践所检验,并用于指导新的实践,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实践告诉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际联系起来,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通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和领会现代保险功能,对现代保险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只有认清保险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我们才能更好地加快保险业发展。

    1、全面认识保险业实践的丰富成果。保险业“三项功能”既深刻反映了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同时又提出了立足于保险业改革开放的新的实践内容,并且不断深化对保险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促进保险业的创新活动。自1979年重新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们经历了保险业改革创新,建立保险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创建保险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提高和完善保险监管地位和水平,对外全面开放保险市场的辉煌发展历程。保险业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保险市场体系和创新机制的初步建立,适应了保险业初级发展阶段的要求,产品险种不断丰富,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显露出来,保险业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我们必须推进实践向前发展,同时必须使我们的认识适应实践的发展。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产总额、保险费总规模、保险可用资金、保险管理资产等都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保险业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2、全面认识保险功能的重要性。保险业“三项功能”是保险业广大群众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保险业实践的理论概括,是保险业实践的理论创新。我国保险业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国有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险经济补偿理论也主要是沿袭前苏联传统保险理论,当时的保险实践不可能赋予保险业社会管理和融通资金的功能。自保险业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不断的扩展,早已突破了传统理论范畴,渗透到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充保险共同构筑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农业保险和地震保险参与政府救灾管理,汽车保险参与社会治安交通管理,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资本市场,拓宽保险资金渠道列入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内容等,所有这些都要求对现代保险功能重新认识,这样才是彻底的、与时俱进的、科学的实践观。如果我们对保险功能的认识始终停留在保险经济补偿理论上,并在变化了的国内外保险市场的环境下,用于指导我们的保险实践,那么我们就不可能积极主动地开拓保险业发展的新领域和新空间,就不会运用新思想和新思维总结保险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就不可能推进保险业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保险业三项功能是实践的新概括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不断发展的,伟大的实践创造伟大的理论。不断总结我国保险业发展中新的实践经验,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在做大做强保险业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保险理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1、保险业实践必须适应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程,使国内保险业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经济全球化和保险国际化的发展进程,国内外政治、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迫使我们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并在适应中发展我们的事业。经济全球化是一种社会潮流,代表着人类社会共同繁荣和全面发展的方向,国内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应该与社会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应该最大限度地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目标做出保险业的积极贡献。        

    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保险业的全面发展和功能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基本形成,微观基础正在改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增长方式正在转变;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法律制度正在完善;监管体制基本建立,监管水平正在提高,所有这些都呼唤国内保险理论界创新思维,在经济全球化和保险国际化的国际环境下,突破现有的理论框架,对丰富的保险实践予以新的概括。

    2、深刻认识保险业三项功能的科学性。保险经济补偿理论对于我国保险业初级阶段的发展起到了非常显著的历史作用,并且今后还会继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不能穷尽我们对保险业发展的新认识,不能将我们的认识束缚起来。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按照保险经济补偿这一理论,保险业在国民经济的产业链中将始终只能处于下游产业的地位,发挥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遭受的损失进行灾后经济补偿的作用,这与当前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对上中下游产业发挥的社会管理和融通资金的功能和作用是极不相符的。同时,如果我们的保险监管理论和工作仅仅建立在保险经济补偿理论的基础上,那么我们的监管责任就是管好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而对于目前保险监管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任务将缺乏理论的解释和指导,这与保险监管实践发展的实际现状也是极不相符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当前保险理论的研究已经明显地滞后于保险实践的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聚集资金和融通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这已为保险业资金运用的实践所证明,也为社会公众选择保险作为理想的、可选的投资手段所证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面临的市场环境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如果一味遵守传统理论和规则,不能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提出新的保险理论,用于指导保险业实践,我们将只能被动应付市场竞争,无法保证保险业的全面发展。

    理论与实践的辩证运动是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保险业“三项功能”来源于保险业的丰富实践,它还要转化为实践,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是随着保险实践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并被贯彻到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的实践中,保险业具体生动的实践为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开辟了广阔的实践空间,需要我们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地推进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作用的发挥,使保险业的产业地位能够得到逐步提升。        

    科学的理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为广大群众所掌握。理论指导实践,归根到底是指导实践活动中的人的行动;理论回到实践,实际上就是回到群众中去,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如果实现不了这一点,再好的理论也只能束之高阁。北京保监办按照中国保监会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北京市的社会治安管理、社会交通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应急管理、社会灾害管理等领域的社会管理工作,探索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北京市“新北京、新奥运”的发展战略,努力开拓北京保险业“三项功能”服务的新领域。

    三、保险业三项功能是实践的新经验

    当前,国内保险业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市场变革,保险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水平和质量有所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股份制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正在逐步得以改善,保险市场多种所有制公司和多元市场结构正在形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内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实践正在不断地向纵深推进,新矛盾和新问题层出不穷,亟须研究和解决。新的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新的经验,推动保险理论和保险实践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总结我国保险业实践的新经验,我们必须继续推进:

    1.保险业体制和增长方式的双重转换。多家国有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相继完成,正在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争取海外上市,完成国有保险公司体制的根本转变。加快实现股份制将为国有保险公司的增长方式转变提供一个良好契机。健康稳定的保险业微观基础,将会更加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重视增长方式的质量,把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放在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位置。

    2.继续深化保险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国内保险业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保险业所有制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股份制保险公司所占比重上升,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增加,同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比重下降,这种市场结构的变化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竞争,推动了保险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各种所有制保险公司在需求约束下开展的竞争将继续推动保险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使保险业增长效率和综合要素生产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不同所有制保险公司的资源流动也将使保险资源的总体再配置产生正效应。

    3.市场机制正在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加快,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并且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实践证明,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成功与否将对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机制转变、增长方式转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确立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保险监管部门必须积极推动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提高国内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

    4.国际竞争推动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国内金融、证券、保险业改革开放的领域不断扩大,外资保险公司正在尝试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营,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手段拓展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将会受到内外部巨大的市场压力。这对于保险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客户个性化、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等具有现实的市场压力。

    5.保险监管职能转变促进保险业全面发展。如果说我国前20年的改革重点在如何推进企业的机制转换,那么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今后20年的改革将取决于,如何推进政府建立适合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架构。在保险监管部门职能调整中,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能要从无限职能转向有限职能,要加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组织的管理职能,对原有的部分监管职能要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经营主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保险监管部门要提高依法行政效率,集中搞好宏观调控,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减少和简化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经营活动的行政性审批,让保险公司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国内保险业经历了打破市场独家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建立保险监管体系、创建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监管部门地位、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等市场变化,这些实践经验需要保险业认真总结,用于指导我们新的实践。我们不能回避保险市场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改革中遇到的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应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深对保险业实践的认识,为在新的实践基础上解决理论与实际的矛盾,作好充分的理论准备。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面临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外竞争局面,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保险国际化的不断推进,西方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利用资本规模、科技实力、服务质量、管理优势,占据了全球保险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使得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另一方面,我国经济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保险业发展正在经历由供给短缺向相对过剩的结构调整时期,保险业发展由过去主要受供给资源约束转变为受供给资源和市场需求的双重约束,由以往供给引导型转变为需求刺激型,外延型增长模式的局限性将越来越大。在这种严峻而复杂的竞争环境下,我们只有坚持创新,努力提高保险业的综合竞争力,才能迎接这种严峻的挑战。

    总结保险业的实践经验,我们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保险业发展的新局面。保险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着眼于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保障人民根本利益而服务,并通过发挥保险的整体功能和作用,参与社会管理,提供风险保障,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增强保险业的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保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

    四、保险业三项功能是实践的新起点

    理论只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通过实践检验,发展理论,用发展着的保险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1、实践的发展需要发展的理论。新的发展机遇,要求保险业必须根据保险实践的需要进行理论创新,这一理论创新决不仅仅是在原有理论体系上修修补补,而是要按照市场经济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实施保险理论体系的重大转换。保险理论创新是保险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随着国内保险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保险公司的产权关系,保险资源配置方式,保险公司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将发生重大的根本性变化,因此,与前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保险理论体系,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必须做出重大的、根本的、超前的理论创新。

    通过理论创新实现理论体系的大转换,就是抛弃不合时宜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对当前丰富多彩的实践进行全面、系统的认识和总结,实事求是地得出一系列结论,形成新的保险理论体系,并用以指导下一步的保险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保险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保险业初级发展阶段的实际和保险业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的要求,更加符合着力解决好保险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市场要求。  

    保险理论创新是对实践创新的总结和概括,因此,理论创新要以实践创新为基础,但理论创新也并非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其具有前瞻性,可以指导和推动实践创新。保险市场的制度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要提高创新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避免盲目性,必须加强制度创新的理论研究,要具有创新观念和创新思维。应努力造就一只既深知中国又了解西方保险市场运作的理论研究队伍,通过周到、慎密的超前理论研究与创新,来指导保险制度创新实践。应改革研究方法,加强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克服坐而论道,以使理论研究成果更贴近我国保险业实际,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应用价值。

    2、理论创新推进保险业新的实践。我们要善于根据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揭示出保险业创新与保险业发展的关系,并用于指导保险业的持续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就是一部保险创新的历史,它是贯穿于保险业发展历史过程的一种动力机制,是保险业克服自身局限,解决内部矛盾,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由之路。尽管每一次创新的动因、背景、条件、环境有所不同,创新的过程与效果也有差异,但每次创新都是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内部矛盾的发展结果,具有相当的客观必然性,这也是创新的发生为什么能推动保险业向前发展的主要原因。

    坚持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并根据实践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我党坚持先进性、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联系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我们切身感到,保险业的理论创新还比较滞后。我国保险业经过长期的实践发展,学习借鉴了一些国外的保险理论,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成熟的保险理论。现代化建设呼唤现代的保险事业,现代的保险实践呼唤现代的保险理论。我们要通过不断地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再从实践到认识,逐步形成我国的现代保险理论,这对于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和发挥保险业三项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机遇,尽快把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保险业各项工作。必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落实到改革发展实践中去,着力解决保险业发展的主要矛盾。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崭新起点。当前,保险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不断推进保险理论创新,坚持学以致用,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转自北京保监局网站
 
更新日期:2005/12/11
阅读次数: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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