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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公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依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保监发[2005]41号),现将具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录公告如下:
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二、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国发资本市场研究中心
以上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将作为资格证书换发的有效依据,且在开展培训工作前应先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培训资质。
二○○五年九月十日
更新日期:
2005/10/2
阅读次数:
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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