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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险专业硕士教育为平台培养新型风险管理专业人才
陈科梅


 


    (一)风险管理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变迁折射出对人才的新需求


    1.传统保险的研究进入到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新阶段


    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源于保险的研究。传统风险管理理论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专注于纯粹风险管理,通过购买保险就可以对此进行有效管理,因此风险管理在源头上与保险密不可分。1960年后,保险业出现自保、损失预防等机制,风险管理的概念扩展。上世纪70年代中期,风险管理国际化。1972年,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后的外汇风险、商品定价风险(上世纪70年代的油价波动)、证券风险(1973年开始期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利率风险等新的风险要素出现,企业开始寻求规避财务风险的工具。此时,出现了针对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管理,专门处理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证券风险、大宗产品价格风险等金融风险,并使用衍生产品来对冲风险。上世纪80年代,风险管理业务趋于复杂化。从上世纪90年代起,风险管理继续变革。在这个过程中,风险管理与保险学逐渐融为一个学科,传统的保险研究也将教学和研究重点转移到风险管理方面。

 


    2.从单一的风险管理进入到全面风险管理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层次


    在单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灾害风险由安全经理来管理;金融市场风险由交易员管理;利率风险由CFO管理;信用风险由贷款经理管理;各部门经理管理策略风险。而在实践中,风险无处不在,各种风险互相依存,许多企业风险并不是清楚的、可用一种统一风险标准来衡量的。20世纪90年代,保险人开始将不同风险捆绑在一张可以提供共同保障的保单中,以满足企业进行纯粹风险和财务风险管理的需要。于是,出现了新的概念:全面风险管理(ERM)。它是为了将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建立的用于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实现风险转移的综合一体化构架。自此,风险形成一个整体概念,其组织内部不同风险管理者之间要进行合作,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创新及相互融合为基础,以最小的风险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ERM要求建立一个一体化的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各部门风险管理职能,将风险管理一体化融入公司的运作过程中,从而增加企业价值。

 


  传统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对风险的定义和度量方法都没有改变,但关注的侧重点发生了变化。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都是市场风险因素变量围绕其期望值上下波动的结果。考察这些风险时,不仅要考虑其不利的波动,还要考虑有利的波动。同时,人们的风险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改变,开始把风险和收益这样积极的概念联系在一起。

 


  随着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融合,新型风险管理人才需要多学科的知识基础,需要多元的知识背景及业务整合能力,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二)新型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及培养平台


    目前,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的培养模式还是以培养科学硕士为主。但按照社会和企业需求,应从培养科学硕士为主转到以培养专业硕士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有关的调查表明,各家金融机构非常需要懂中国国情、金融业务熟练、外语流利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人才。具体来说,新型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应具备的特点有:

 


    1.复合型。保险学是多学科的综合。在某些大学,保险和危险管理被列为金融学必修课的一部分;在某些大学,它又被认为是经济学的一部分。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这门学科研究范围的广泛。因此,从微观意义上说,风险管理与保险是运用各种方法论来解决问题的学科。


 

  2.实践性。目前,高等教育中的保险专业课程设置与市场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要缩小这些差距,应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高校与保险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要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培养保险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国际化视野。上海要实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新型风险管理与保险人才的培养必须着眼于国际化。保险业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在高等教育中,我们不妨采取“拿来主义”,积极引进国际教育课程,聘请国外的金融保险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定期讲学或开办短期培训班。同时,保险相关教材要体现国际化的思想和内容,课程设置要增加国际保险的内容和比重,以反映国际保险业的前沿理论与实践以及发展趋势。

 


    (三)培育新型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对策及努力方向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完全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色,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

 


  1.培养目标。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2)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并具有国际视野的保险专门人才;(3)就业目标为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关、社会保障组织、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风险管理部门等,能参与保险、金融业务,处理巨灾风险管理,能参与社会风险管理。

 


  2.培养模式。


  (1)与保险实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


  (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


  (3)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

 


  3.课程体系及其设置。


  研究风险管理,要研究纯粹风险、投资风险、风险沟通、风险态度、风险文化等,涉及到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传播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学科。课程内容需要打破学科逻辑体系,按专业岗位的知识能力要求灵活设计课程体系,采用模块化教学。学位论文与科学硕士显著不同,可采用保险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政策研究等形式。

 


  4.教学方法。


  (1)案例分析。分析中外保险典型案例,建立案例教学数据库,力争50~70%的课堂授课采用案例教学法。可考虑与法院和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保险和风险管理案例库。


  (2)团队学习。ERM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因此培养团队精神十分重要。各门课程可将学生分为5~6人的小组,共同商讨案例,完成课后作业和课外调研。此项作业在总评成绩中占到20~30%的比例。


  (3)实践教学。保险专业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配备两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在各大保险公司设立4~6个教学基地,由来自保险实践领域的专业教师授课。实践教学时间为半年到一年。实践基地的老师须由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担任,能够讲授专业课程,并能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保险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好的保险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保险研究课题。其中,一定数量的指导老师来自保险行业和实务部门,应具有丰富经验和副高以上职称。另外,建立培养与就业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在实践教学道。


  (4)模拟训练。在高校中设立模拟保险业技术和运行的实验室,增强学生对保险业的感性认识。在实验室,利用保险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包括风险管理、后台管理、寿险核心业务、非寿险核心业务处理等保险运营与管理的模拟训练,让学生更多地了解保险公司内部的操作,锻练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


  (5)课程设计可与风险管理师、LOMA、CPCU、中国精算师、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理财规划师等专业资格考试相衔接。

 


  5.师资队伍。


  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可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同时,吸收来自保险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四)小结


    要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实现金融业健康发展,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不可或缺。但与高速发展的金融业相比,人才的短缺问题日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掣肘。以保险业为例,中国保险人才的短缺与行业快速发展紧密相关。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务不断创新,保险技术不断提高,人才不足的矛盾凸现。在上海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的建设中,上海的高校应发挥各自的优势,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培养保险专业硕士的职责,为保险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并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作出贡献。

(原载《上海保险》2012年第5期)
 
更新日期: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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